上海医药卫生技术转移服务平台技术供给信息发布须知
服务事项确认:
技术供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医药卫生技术的介绍,委托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以下简称市医情所在其上海医药卫生技术转移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展示,并委托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对其拟转让的医药卫生技术寻找、介绍需求方。
重要须知:
1.技术供方会员应在网站平台上完整披露其合法拥有的医药卫生技术的信息,并授权市医情所整理和发布。
2.技术供方会员在与需求方达成交易后应书面通知市医情所,并在服务平台上进行登记。
3.技术供方会员同意市医情所对其所披露的医药卫生技术信息以公益为目的免费进行研究;同意市医情所对技术供方会员在服务平台上登记的达成交易的信息以公益为目的免费进行统计和研究。
4.技术供方会员须对市医情所介绍的需方信息和需方提供的医药卫生技术的需求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5.技术供方会员须对在本平台上所发表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无害性、有效性等全权负责,与会员所发布的信息相关的任何法律责任由会员自行承担,与市医情所无关。
6.技术供方会员保证拟转让的医药卫生技术和在市医情所服务平台上展示的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
7.如果会员所发表的信息有所变动,会员会及时更新相关资料。
8.保密
技术供方会员和市医情所双方保证对在技术转移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但市医情所对技术供方会员提供的医药卫生技术的相关介绍(包括专利号、专利或技术简介等)不具有保密义务。